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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小说网 > 网游小说 > 网游之领主护卫  作者:真南妖 书号:36181  时间:2017/7/27  字数:4208 
上一章   ‮间时话废者作‬    下一章 ( → )
【ps:本章仅是作者的自厢情愿,并不算在今的更新章节以内,因此各位读者可以以放心愉悦的心情给予观赏】

  不知不觉,距离那天约已一周过去了,那么,就如当天小妖所保证的,为各位解释一下当天“无奈”延迟更新,导致本应早上发布的章节直到中午一点左右才发布的——悲催事实。

  有的读者可能会说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已经记不得了啥啥的,作者没必要如此大惊小怪,但是,这关乎信誉和信用问题,小妖还是在此解释一下好。

  那个…长话短说,事情是这样的:

  那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在那个时间段,生活秩序完全称不上正常的小妖正在上看着《夏洛特》的第十一集。

  具体多少集有些记不清,总之,就是十或者十一这俩。

  当时,我家阿猫正躺在我的头,我也没去鸟它,就这样自顾自的看着自己的番。

  那时的手机屏幕里情景是这样的,男主被敌方的女孩用匕首把右眼狠狠的划了一刀。

  在小妖的设想里,男主应该能轻易躲开才对,可是他没有,tmd竟然没有!

  意想不到的剧情自然是让小妖十分吃惊的,而在吃惊之余,小妖又出于本能的瞪大了眼。

  然而也正是在这时,异变突起:

  旁边,潜伏已久的阿猫突然对着小妖的右眼便是狠狠来了一下。

  你们可以想象吗?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一只毫不留情的猫爪就这样打到了你的眼珠,那种痛…唉…

  小妖自认为是个不会哭的人,然而,剧痛所导致不可控的身体自然反应,还是使得眼睛哗啦啦的流泪半小时。

  好吧,自作孽不可活,小妖的母猫之所以这样也完全是身为猫奴的小妖惯的。

  虽然每次养宠物都会被宠物蹬鼻子上脸,而且还在根本没有惹对方的同时被宠物兔主动咬过,也被仓鼠咬过,更被救下的老鼠…

  咳咳,算了,回到正题。

  总之,眼睛并没什么大问题,但是,在被那臭丫头偷袭的途中,手滑的小妖也是在不小心的情况下顺便将手机扔到了地上。

  紧接着,用了一年的600多块淘宝盗版三星手机就此毁于一旦,至于存稿?更是魂飞魄散。

  无奈,对于在班上属于透明人角色的小妖只好厚着脸皮去找那些勉强知道名字的同学借手机,最后,终于是在借给某个男生一百块之后借上了他那多余的300多块钱的安卓手机…

  手机坏掉之后,小妖已经托班上的某女同学在淘宝上买下了新的手机,好在对方对小妖并没有什么坏印象…

  买新手机的钱已经花掉了小妖剩下的所有积蓄,而在手机还在快递邮寄的期间,小妖则是靠所借的300多块钱手机码字,手机的速度似乎很慢啊…当然,其中还不忘得替那男同学充电等。

  因为小妖是通校生(走读生),所以便很是顺理成章了起来。

  说真的,小妖很讨厌这种求他人帮忙的感觉,自从上高中以来,基本所有事都是小妖独自一人所完成,而这种借助他人的手段,让小妖很不舒服。

  好在新的手机今天终于是到站,因此,这样的情况想必今后也不会再次发生。

  有的读者或者会问小妖:为什么不用电脑?

  小妖的回答是:无电脑。

  如果又有人问:为什么不买?

  小妖的回答则是:买不起。

  是的,小妖今年十七,目前是一名高三学生,未恋爱经验,单身,就读于四川省开江县讲治中学高三…

  咳咳,总之,平时并没有多余的零花钱,即便是本次买手机的钱也是从以前小说报酬所获得的利润。

  简单来说,迄今为止,小妖所写的每个章节都是由手机完成,从未有一个字是用电脑。

  不要怀疑小妖的能力,小妖已经用手机在半年多的时间写完一本120万以上的都市恶魔类小说,名称为《校园最强恶召》,qq阅读就能看。

  (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推荐包月,不过不求推荐什么的,有的还是给《网游之领主护卫》好了。)

  不过在那个网站混的不咋地,读者虽然不少,但更多的却是别的网站和盗版…

  总之,混的差的程度已是导致上架后都是毫无收入的地步,虽然基本是网站的政策突然大改的关系…

  是的,就是连全勤都拿不到的那个程度。

  好吧,网站水太深,小妖也不想去特意黑谁,应该是小妖的能力不行吧,关于那网站的事就不再多谈。

  总之,以上差不多就是小妖来创世的原因。

  好像越扯越远了…

  咳咳,那么,最后就对于信誉的问题再说说吧。

  小妖的文笔可能算不上好,故事或许也不咋地,但是,就信誉这点,小妖绝不会跟读者开玩笑。

  《校园最强恶召》,说句实话,这本书后期写的真心很艰难,因为没任何动力,也就是没半点利润可得的意思。

  小妖是个非常现实的人,不太会说什么华丽的帅气好话。

  不过说真的,那时的小妖好几次都想弃文,太监,或者烂尾。

  对啊,反正小妖本就准备跳槽,因此,哪怕是太监了又如何?大不了换个网站再换个笔名,谁又能知道小妖的前科?

  就现实而言,那的确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但是…

  说真的,很舍不得…写了大半年,就落得个这样的结局?说真的,小妖无法接受。

  而且,小妖对那本书的读者保证过,不会太监,不会烂尾。

  因此,在最后的时间,小妖所做的,就是加快故事进展,以每天狂更的速度加速完结,最后,在某天的16更里,恶召终于是结束。

  有的读者可能会问,作者你花了大半的时间写【作者废话时间】这章是干嘛?装可怜吗?还是变相求推荐什么的。

  对此,小妖的回答是…

  “废话!除了这目的老子还能干嘛?一群没良心的,老子每天求推荐求推荐的,结果每天就那么几个有良心的衷心读者给!

  对于信誉如此之好的作者,你们不表示表示好意思吗?

  每次小妖说什么推荐票有了30就加更,可你们这群没良心的哪次给到过三十?

  而小妖还不是每次说加更就加更过,哪怕推荐只有可怜的十张!哪怕提过啥啥要求你们根本就没达到!

  小妖在写文方面从来都是很认真的好不?

  哪次不是写一章发布时再检查一遍有没有错别字!哪个词不对!

  不然你们以为小妖这本书错别字很少就是那么简单的不成?

  对,没错,就你们现在看的【作者废话时间】,也是小妖所认真检查过的!

  对啊,平时小妖比较低调,你们不知道小妖的好,现在知道了,可以知道该干嘛干嘛了吧!

  对,快夸我,小妖本就…”

  咳咳,有些失控,对于以上的发言,那个…别介意…小妖并非是针对各位,只是简单的发发牢→_→

  【转移话题】

  不过说起来马上就十八了,然而从小便跟着自己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属加成却还从未使用,说真的,蛮亏的…

  对了,在此顺便感谢一下一直支持着《网游之领主护卫》的所有读者。

  也感谢从《校园最强恶召》陪伴小妖所走过来的前面读者。

  记得有个读者叫“不邂的迷茫”的吧(抱歉,名字有些难打,可能有不一样的地方,就将就点吧→_→)。

  在此,小妖对你进行最衷心的感谢,小妖直到现在还记得你是第一个对小妖所打赏的人。

  也很感谢你能在小妖的书评区所经常签到。

  同时,也感谢读者“玦”…算了,都是人,就懒得说了。

  对了,还有一名叫王毅的读者,不知道在看到有一章你的同学都出现过而你却未出现那一章时你有没有失落。

  抱歉,是小妖太懒了,没有及时顾及你的感受,小妖原本是想让“王毅”这个角色稍微靠后一点出来的,没有及时解释真的非常抱歉。

  小妖只是想要“王毅”这个角色在后期的出场机会多点,即便是龙套,也希望能让所有人记住的那种。

  小妖会认真采纳各个读者所提供的名字,也会尽量让他们告别龙套这一活两章便领盒饭的悲催事实。

  事实上,大家的大部分名字小妖都有采纳,只是出现的时间早晚问题而已。

  不过通常情况下是每位读者只限制一个,即便有例外那多出来的也必定是名副其实的龙套…

  咳咳,说到名字,小妖在此还得说上几句,那个,希望今后大家提供的名字能正常点,至少→_→别太奇怪就成…

  关于名字,小妖采纳的方式往往是这样:

  其一,优先选择读者的真实名字,因为小妖认为那样读者看书的情或者能高点,当然,只是小妖的个人看法。

  其二…抱歉,没有其二了,咳咳…哦,对了,想起了,关于“殇鈊”这个角色一出场就被主角杀掉一次的事,小妖真的非常抱歉。

  但是,这个角色后也还会出现,因此请那位叫殇鈊的读者也不要灰心。

  另外再感谢一下打赏本书1888书币的那位,真的很感谢,就小妖而言,这其实是最大的一笔打赏。

  嗯…那个,小妖虽然只有17,但是,思考方式和身体机能或者是30左右。

  不知道是不是老在网文圈子跟那群大人打交道的缘故…

  唉!青春期还没来到小妖这就直接跳过走了…

  咳咳,以上的废话,只想表达小妖的记忆力可能并不是很好,因此,对于一时没想起且没提到的读者,小妖表示抱歉。

  不过全部提起的话…那全写出来又太累了不是…

  咳咳,那么,本次《作者废话时间》到处结束,拜拜了  Www.XiEhO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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